第 八 期 2008年7月19日 荆州市经普办召开普查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绩,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关键问题,积累如何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经验,减少工作全面开展后的盲目性。7月18日,荆州市第二经济普查试点专班在沙市区统计局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对试点各环节工作进行总结交流。荆州市经普办试点负责人员、沙市区经普办全体人员以及沙市区崇文街街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荆州市第二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维主持,沙市区崇文街办副主任、街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卞洲玲和街办党委委员、经普办主任李如意首先发言,他们全面介绍崇文街办组织实施第二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情况,并分别谈了自己对普查试点工作的体会和建议。卞洲玲在体会中谈到,通过本次普查试点感到,如果保证第二经济普查顺利进行一定要做到“四个必须”,即一是必须抓领导、领导抓;二是必须部门协调、密切配合;三是必须吃透普查方案、统一口径;四是必须全程跟踪、全程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沙市区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在此次试点中每人承包一个普查社区,参与了整个普查试点全过程。交流会上,他们结合试点工作的实际和自己的亲身体会,针对宣传工作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普查“两员”应该至少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有效做好“两员”的普查培训、职能部门以何方式配合参与普查更有效、清查过程中最困难的环节有哪些、清查表和普查表的设置有哪些不足等问题一一谈了自己的感受。他们一致认定选配一批高素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本之一;“两员”的普查培训至关重要,普查培训结束后一定要通过考试合格达标方能持证上岗。大家认为宣传工作应贯穿整个普查的始终,在正式普查之前在进行传统宣传模式的同时,要通过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对特殊群体加大宣传力度,使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对普查试点期间被调查对象不配合这个最大的问题,大家认为,对正式普查清查期间极不配合的普查对象应通过新闻曝光、通报等手段给予处理,要用反面题材进行正面宣传;对既不配合清查又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依照《统计法》和《国务院普查条例》进行处罚。对清查表的设置和清查中单位划分大家都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就各自对普查表的不同理解开展了讨论。 沙市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区经普办主任、区统计局长胡安兴作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此次普查试点所取得的成果、肯定全体专班人员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肯定本次试点对今后正式普查的指导意义,他希望专班人员再接再厉,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和总结工作,接受荆州市和省经普办的验收和评估。 这次普查试点工作座谈会表明,荆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试点,已基本熟悉第二经济普查实施流程,明晰普查各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较为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了第二次经济普查中的重点和难点,找到一些解决难点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试点工作整体上达到预期目标,为即将正式开始的第二次经济普查积累了宝贵的技术和实战经验。 |